用創意換取注意力: 認識 CC 授權
智慧, 不是財產。 智慧,
是廣告看板。
資訊渴望自由
- 網路終極特性: 複製零成本
- 有益社會的資訊: 自由軟體, 維基百科, google 地圖...
- 傷害社會的資訊: 隱私外洩, 色情, 製毒方法, ...
- 非法的資訊: 盜版音樂, 盜版軟體, ...
- 跟社會走向相關的資訊: [政府/企業/...的] 黑箱, 輿論, ...
- 有趣及惹人厭的資訊: 笑話, 垃圾信, ...
Information wants to be free. -- Stewart Brand.
不只是理論, 是很現實的商業模式
- 請列舉一些最成功的網路公司。 它們免費提供什麼? 它們販賣什麼? 廣告, 就是業主花錢在買潛在客戶的什麼?
- 微軟, MPAA, RIAA 的共同問題:
違背網路時代的經濟學; 他們選擇
與網路為敵。 盜版不利他們。
未覺醒的大眾助它壟斷, 逐漸靠網路覺醒, 不利他們。
秘密侵犯人權的手段被揭發,
不利他們。
黑手操作 ISO 被揭發, 不利他們。 輿論 不利他們。
- 微軟仍舊幻想 「資訊」
(軟體/圖/文/影/音/...) 是稀有財, 所以
正在潰堤
網路世代的重要非商業現象
- 免費經濟學
- 偶像 -- 粉絲 (blog、 twitter、 plurk、 facebook、 ...)
- 各種網路串聯活動
- 相信智慧財產, 或相信 attention
economy? 這不是您我喜不喜歡的問題。
這是臺灣面對新興經濟模式, 選擇
與網路為友, 或是選擇對抗網路的問題。
Creative Commons: 釋放創意, 換取注意力
-
注意力經濟年代: 智慧, 不是財產。 智慧, 是廣告看板。
- 如何迎合網路力量? 創作者釋放創意, 換取注意力。
- 您是某項圖/文/影/音作品的創作者 -- 按照現行法律,
您的作品一誕生, 立即自動受到著作權保護。
- 您希望釋放某些權利, 將您的作品分享給天涯不相識的所有網友,
但也希望保留部分權利。
- 不想寫/不會寫複雜的法律聲明文件。
請到 創用 CC
回答幾個問題, 選一條適合您需求的現成授權聲明, 創用 CC
網站就會為您產生一段網頁原始碼, 即可貼到您的作品上, 最後看起來像:
1 (最下面), 2
(右下角),... 。 注意: 授權光譜可依寬鬆嚴格程度分為三段; CC
並不等於 public domain。
| public domain |
creative commons |
傳統 copyright |
| all rights released |
some rights reserved |
all rights reserved |
六種常見的授權
一般採用 cc 的創作者, 都會保留 by 的權利; 至於 nc, nd, sa
則是三條可選可不選的條款。 他們的排列組合,
產生下面六種常見的授權:
若希望您的作品被收錄至 wikipedia 當中, 應該選取與 cc-by
相容的授權, 也就是 cc-by
或 cc-by-sa。
關於衍生創作
- Derivative
Work 衍生創作 是著作權法當中的名詞。 翻譯,
改變作品形式 (書本/戲劇/電影/... 互轉), 摘要, 節錄, kuso, ...
都算是衍生創作。 有時稱為 remix。
- 例一: 研究網際網路與法律的法學教授 Lawrence Lessig 所著的
Free Culture 一書,
有很多不同形式的 remixes, 包含翻譯,
有聲書, 延申摘要, ... 等等。
- 例二: 混搭來自 Open Clip
Art 的圖片, 產生 「反盜版宣導的真象圖」,
與 "1984
in the Making (六張圖認識老大哥)
- 例三: ccmixer 共創音樂 --
例如從 "Picks" 進入, 找到 "Our Slanted Voices", 分成幾個獨立的
tracks...; 又例如從
Jamendo 進入, 選 "tags", 再選 "remix"。
- 錯誤示範: 「我願意為你...失去人氣也不可惜」;
「就這樣被你征服
切斷了所有退路」 (原始歌詞並未開放授權)
Copyleft
- Share Alike 的概念, 來自 GNU General Public License。 GPL
是 Richard M. Stallman 與人共撰的軟體授權條款。
- 類似 sa 或 GPL 的授權條款, 統稱為 "copyleft" 類的授權條款
-- 與 copyright 的立意相反, 旨在保護使用者, 而非創作者。
- 解釋一: 「自由的範圍, 以不侵犯他人的自由為限度」
- 解釋二: 「如果您願意像我一樣大方分享,
您就會覺得我很大方」
- 解釋三: 「授權給您所有自由 -- 除了 『限制下游使用者自由』
的自由之外」
- GPL 可以理解為 「軟體版的 cc-by-sa」
我的作品, 為什麼要分享?
因為智慧, 是絕佳的廣告看板。
- 有意見想表達
- 有理念想推廣
- 有笑點想分享
- 想替某候選人造勢
- 想替朋友的民宿廣告
- ...
- 就是愛表現
寫一篇犀利的文章, 畫一張搞笑又有論點的圖, 編一首動人的歌曲,
拍一段沈澱心靈的影片, 放到網路上, 讓網友幫你轉寄,
可以達到宣傳廣告的效果。
智慧不是財產
智慧, 不是財產。
智慧, 是廣告看板。
愛現, 是一種美德。
(如果您的作品有益社會的話)
創作。 cc 授權。 分享。 吸引注意力。